来源:福建新闻网|时间:2016-11-21|栏目:公益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苏成练、邵峰)男子半夜窜至小区楼下,见四周无人后,便沿路“拉车门”实施盗窃。警方视频锁定,在调取了大量监控信息后,36小时内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 10月18日上午11时许,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凤凰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吕女士报警称:自己放在小车内的2万元现金被盗,请求警方处置。接警后,民警王晓、唐伟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据吕女士介绍:昨晚9时许,自己下班回家后,将两万元现金随手放置于前排座椅中间的盒子内,并将小车停放在了楼下的停车位上。但今早准备使用车辆时却发现小车车门未锁,盒子内的两万元钱也不翼而飞,遂报警求助。 获知情况后,民警随即对小车进行勘查,发现小车竟完好无损,车窗无破损、车门锁孔也无划痕或被撬动的痕迹,这与一般盗窃车内财物案的特点有较大差异。随后,民警立即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查看,确定了被盗时间为18日凌晨2时许,一名男性青年鬼鬼祟祟来到吕女士所在单元楼附近,在楼下逗留多时见四周无人后,男子做出沿路“拉车门”的举动,直至走到吕女士车辆旁竟直接将车门打开,随后男子窜入车内实施盗窃,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看到此处,吕女士懊悔不已:“由于急着回家,我昨晚好像忘记锁车门了。” 随后,凤凰派出所民警立即将此段监控视频信息上报市局视频支队协助调查,通过视频支队调取现场附近海量的路段监控录像,迅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 于10月19日晚21时,凤凰派出所在视频支队的配合下,在鄂城区武昌大道某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汪某(男,24岁,鄂城人)抓获,此时距离报警时间还不到36小时。 经审问,嫌疑人汪某对盗窃吕女士车内财物两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自己曾多次在凌晨时分窜至城区各小区内寻找未锁车门的车辆实施盗窃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汪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广大车主在停放车辆时也要记得“拉车门”检查,防止车门因其他原因未锁上。并及时带离车内的贵重财物,切勿放置显眼处露财,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