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新闻网|时间:2017-7-5|栏目:社会
本报消息 4月16日下午,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通报破获一个组织严密、手段凶残的非法传销团伙。随着最后3名犯罪嫌疑人在四川、广东和金华等地被抓获,“5·31”天狮暴力传销致人死亡案的20名嫌疑人已全部归案,目前已先后向婺城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移送起诉。
“这里发现一具男尸!”去年5月31日下午2时许,江南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区二环南路路边的草丛中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江南公安分局秋滨派出所、刑侦大队,市局刑侦支队法医、交警事故中队等部门先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
事发地位于二环南路与金星南街交叉路口西南侧路边。死者是一名20多岁的男性,脸部朝下呈俯卧状,脸部已腐烂无法辨析,胸骨骨折塌陷,背部有擦痕,上身着浅色衬衣,下身着深色点状花纹长裤,裤袋内有700余元现金,预测死亡时间在两天前,致死原因不明。警方在死者身旁发现一只拉杆行李箱,箱内有身份证、手机、凉鞋、衣物等物。身份证显示死者姓贾,1990年出生,四川省资阳市人。民警随后联系贾某家人,初步确定死者正是贾某。
因为事发地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根据死者伤势判断,警方一开始以疑似交通事故处理。但民警在当晚就发现新情况,贾某来金后,虽然只有短短两天多时间,但曾经与多人联系,其中与贾某联系的一名王姓男子是涉嫌参与天狮传销的人员,另一名苏姓嫌疑人疑是到火车站接送贾某的人员,苏某、王某两人在金华市区有相对稳定的暂住记录,却于事发期间突然离开金华。同时,另一关系人王某某曾于2014年因非法拘禁罪获刑。由此,办案民警推测,该案极有可能是传销组织非法拘禁新人引发的恶性案件。
案发当晚10时许,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下,江南警方组织警力赶赴诸暨市,对嫌疑人实施抓捕。次日凌晨2时许,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江南警方在诸暨市将苏某、王某、王某某等三人抓获归案。
经查,这伙人同属于天狮传销组织,王某某是头目。该组织设两个分支机构,分别在秋滨街道秋高村与吕塘下村,负责人是杨某和苏某。为拉人头发展下线,王某在头目王某某授意下,在网络上使用女性身份,于去年5月28日傍晚将被害人贾某骗至金华,安排在秋滨街道秋高村出租房内。由于贾某“不老实”,杨某等人在上线指令下对贾某进行“教训”,并要求其取出银行卡上的钱参与“投资”。贾某不愿“投资”,杨某等人就对其威胁并殴打。贾某仍拒绝交出密码,在杨某指使下,众人将贾某头部摁进装满水的水桶中,致贾某窒息死亡。
杨某发现被害人死亡后联系了苏某,将情况向头目王某某汇报。在王某某授意下,杨某、苏某将贾某的尸体用电动车载至抛尸地。
办案民警说,该团伙以胁迫手段拉人头发展下线,涉案大多数传销人员在被骗加入该组织时,有过被胁迫拘禁的经历,逐渐由当初的受害者转变成加害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