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新闻网|时间:2016-11-21|栏目:数独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王贵生 彭克荣)4月27日,从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获悉,一名外地女子到广水境内偷鸡被捉后,央求办案民警“宁把自己关进去,也别告诉家乡的干部,因为人面值千金,脸面丢不起!”
4月12日12时许,家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朱湖农场47岁的妇女胡某,窜至广水市李店镇中心村西祝家湾,走近一家住户房屋旁,见有许多鸡子觅食,便用事先准备好的馒头粒诱引鸡子进入其自制的铁丝支架内,然后拉动系在支架上的细线,将鸡子头部套住。采用这种方法,几只鸡子纷纷“入笼”,胡某便用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装上,藏在湾后的水泥管里。然而,当她为自己的妙招顺利得手而庆幸,伺机再次出手时,不知却早被村民发现,并暗自报了警,被及时赶到的李店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胡某曾于2015年1月21日13时30分许,窜至广水市杨寨镇同心村曹家港,躲在村民孟双清家的厕所内,利用同样的方法将鸡“叼”走,不想被村民抓住扭送到当地派出所,获行政拘留5日的处理。
这次被捉后,当民警决定对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400元,还要告知其所在地村组干部时。胡某央求道:“过去老人们常说,人面值千金,饿死不做贼,肯请你们宁可把我关进去,也不要告诉家乡的干部,否则我无脸面对父老乡亲!”她还向民警表示:“今后再不干偷鸡摸狗的事,我一定靠自身的劳动获取所得。”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伸手必被捉,等待她的是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