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新闻网|时间:2016-11-21|栏目:娱乐
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 通讯员童坤)受到月薪万元的诱惑,两名男子在海外的电信诈骗窝点当“话务员”。9月19日,记者从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诈骗罪对两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
“王检察官,我是湖南省刘星,因为我涉嫌招商银行洗钱特大案件,我遭人陷害。求检察官帮我提早申请资金交叉比对,证明我没有收取赃款!”这是刘星突然失踪后,刘星的父亲在桌子上发现的纸条。此时,一陌生男子用刘星的手机给他打电话,对方说“刘星现在在我手上,你马上打50万到刘星的农业银行卡上”。刘星父亲这才知道儿子已被绑架,急忙报警。2014年1月9日,公安干警在该市的一间临时房内找到了刘某。令人意外的是,这居然是刘星自导自演的绑架案。
那么,刘星为什么会这样做呢?经过公安干警的再三查证,原来刘星遭遇了窝点设在菲律宾的电信诈骗。他之所以假装被绑架是为了筹集资金打给所谓的“王检察官”来证明清白,以免自己遭遇牢狱之灾。
2014年1月,武汉警方赴菲律宾捣毁了这个电信诈骗窝点,将其中的大陆籍犯罪嫌疑人王某和熊某押回。据王某交代,2013年8月他经人介绍,以旅游护照的身份到了菲律宾,说要从事月薪万元的工作。在当地,他被台湾人“阿翔” 招募进一个针对中国大陆民众实施电信诈骗的团伙。阿翔给了他一份“学习材料”,让他学习套取他人身份信息的门道。经过半个月的培训,他和另外15名话务员被要求寻找“猎物”。
每天早上,由技术人员利用VOIp系统向中国大陆电信用户自动发起群呼,向不特定群众发送提示查收挂号信等虚假短信或播放诸如“有邮件没有领取”等语音信息广泛撒网,诱骗被害人回拨电话。然后,王某冒充邮局工作人员,以查询挂号信、社保卡为由骗取被害人身份信息,再由其他同伙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以被害人涉嫌违法犯罪将被刑事拘留、资产被冻结为由继续诈骗,让被害人将款项转入指定的“安全”账号或进行“资金对比”,以骗取钱财。为激励团伙成员努力“工作”,同时让成员计算自己的薪水,每次成功诈骗后,有人会将名字和诈骗金额写在公共的告示栏上。而刘星就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
根据王某交代诈骗团伙获利丰厚,仅话务员收入就为底薪7000元人民币加上提成。据熊某交代,半个月的时间他已成功获得了约50个受害人的详细信息。受骗人员遍布中国各地,其中不乏有受害人被骗走46万的巨款。
2016年8月,经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岸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